无锡八士桥《过氏义庄》
设立了近二百年的无锡“过氏慈善基金”
乾隆二十五年(1760)。御赐皇封诰命“赠儒林郎人秀暨妻华安人”,表彰已去世三十余年的过人秀(1664-1728)字惠民号垂裕。“善积于身、祥开厥后。教子著义方之训、传家裕堂构之遗。”赞赏其积善积德、教子有方、开慈善事业的一代风范。
过人秀夫妇,并不是高官显贵,更非富豪强梁,而是“夫妇劳作、习动自给”的普通百姓。靠勤奋的努力,家业渐起初步完成原始积累后,立下一个宏大的志愿:仿效北宋名相范仲淹范文正公的榜样,置下良田千亩,以赡济过氏族人中的孤、寡、老、疾。设立书塾,请老师来培植族中贫困子弟。但在生前只是完成了约四百亩左右,去世前,再三嘱咐儿子能成要继承他的遗志。
过能成(1690-1749)字声远,号蓉峰。读书考中庠生。他继承父亲的遗志,全力以赴地经营,但仍未能凑足千亩之数,因而临终高呼“义田未酬,吾不瞑目!”再三叮嘱儿子要继承祖、父之志,完成此业。
过廷栋(1713-1756),能成的长子,字朝瞻,号义园。国学生。因为家业之事,放弃学业,让其弟鸣冈、字正谔号石天,继续读书。义园公早出晚归,节衣缩食,经营出纳。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终于将义田凑足一千余亩。成为当时无锡及金匮两县中继荡口华进思创办的“华氏义庄”以后的第二家——“过氏义庄”。也是苏州、常州两府内继北宋“范氏义庄”、明代“陶氏义庄”后的第四家经朝廷核准的义庄。于乾隆十八年(1753)三月正式呈文向县、府、省申报。乾隆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奉旨依议”。于是“过氏义庄”正式设立。捐田总数为一千零七亩,折计银一万两八钱五分。核准租息为夏麦一百八十三石七斗五升五合,秋稻九百石七斗七升六合。 廷栋公也因积劳成疾,年仅四十三岁就在北京去世,可谓英年早逝。灵柩从京师运回乡里,沿途痛哭吊唁者络绎不绝。
过氏义庄,自十八世人秀、十九世能成到二十世廷栋,祖孙三代薪火相传。以一介平民百姓,勤奋经营,全力以赴,置田千亩,终于成功。这种品质可钦可佩、这种精神可歌可泣。
布政使司理問《義園過公傳 》
二十世 八士桥老三房一派
長洲沈德潜归愚
今天子御極二十有一年,厚澤深仁,民俗丕變;敦睦尙義,蒸蒸向風。
即蘇常接壤二百里間,立義田千亩赡族者得四人焉。前乎此者未有若斯之盛也!風化之隆豈不遠過千古哉?
四人:
一为范君瑶;
一为陶君涤。
皆蘇人
一为華君進思
一爲過君廷楝。
皆常之金匮人
撫臣先後以四人名上俱奉 谕旨,獎赏錄用
而過君授布政司理問,赴部竭選,遽以病殁於邸。
余門下士黃子世錫,過君姻也,來乞余为傳道。君之生平益詳,余乃知過君之勇於为善。皆本於孝視。三君尤可嘉!尚乃不辭而爲之傳。
曰理問君:讳廷楝、字朝瞻、號義園
系出宋郡馬孟玉。
祖赠儒林郎:惠民公,讳人秀
父郡生:聲遠公,讳能成。
聲遠公兩子君其長也。自高曾以上世雄于赀,已乃中落。惠民公幼食贫而有大志,嘗讀范文正公
《義田記》慨然曰:“不如此非丈夫也!”
勤生力作產日益起,乃割膏腴百亩以濟近族,聲遠公繼之益加廓焉。及病革,呼理問君曰:“義田未就,吾目不暝!爾其毋忘祖父志!”君泣而受命曰:“敢不敬勉!”
時君方偕仲弟奮志於學習學業,乡闈九試不捷。常以家事分心,不能事精爲憾!
乃謂弟曰:“用志不分,學乃有就。家事吾不以溷。”
子为置管社山別業曰:“此有湖山之勝,於學宜。”
故居近市鏖,於治生宜。乃令仲君居管社,而君居故里。早夜黽勉,務成先志,以時居積赢常以倍。
啬缩衣食,經營出納幾二十年。而千亩之數始足。
孤寡有養、
貧老有資、
婚丧有助、
讀書應試者膏火資斧有給。
貧不能學者立義塾,
死無以葬者設義冢,
施衣恤才彗次第毕举。
悉仿范氏之舊加詳密焉。
於是祖若父未竟之志莫不毕酹。而君之心力亦幾倦矣!
君幼有至性。方成童時祖病,目幾失明,君日跪而舐之!兩載無間。
目乃復明。尋病醫束手,君叩天願以身代!封股和藥以進乃得甦。
仲弟性豁達,不問家人生產。既居管社,知交以緩急告、隣里以空乏告,無不應悉取資於君,君亦無不應。値歲饥山居之貧者,待仲君以举,火君悉聽所取用不問其費之多寡也。
君之笃於孝友如此。鳴呼!
厥父肯堂厥子乃弗肯?構古叹之矣。
今過氏義田虽權與於其祖若父。然使爲之子孫者,稍弗以祖考之心?爲心不怠即废!
纵工什一營貨殖,亦且以自肥。非純孝性成誠笃無間,豈能割產之過半以與族共哉?
故義田之成,如木之實也,而有根焉。如水之潤也,而有源焉。
人知君之施濟甚宏且鉅,而不知惟原本於孝友!故艰難拮据,卒底有成。固非求名望報者,所可擬也!
君兄弟幼師明經邹君乾枢。邹君死無子,君親營殡殓,卜地令近過氏祖茔。春秋祭墓必兼祭邹君,其配卒殓葬亦如之。
鳴親觀!君所以事師而事親之孝,乃益見君於邑中,安骸、恤節,同樂、施藥。諾善事必首捐,以为众倡。
及米貴平糶,歲饥主赈。此皆人之所難。而於君犹非其大者,故從略焉。
君配裔安人,子一女三。君卒時年僅四十有四
論曰:
予闻過君柩歸自京師,里巷皆哭失聲,亦有叹且惜者。
謂君所施博矣!既不及授官而年復不永!天之報施固不可問邪!
鳴呼!世之擁厚赀享高壽,老死牖下,而鄉黨不能举其姓氏者,盖未可屈指數也。如君內行惇笃、建立卓卓。
如此按史家例,於孝友行義必居一焉!其於身之榮辱,年之長短何如也。君其可無憾!
余固當備員史館,故樂得而書之。以俟他日探擇焉!
呼!薄於師者必薄於親觀!君所以事師而事親之孝,乃益見君於邑中,安骸、恤節,同樂、施藥。諾善事必首捐,以为众倡。
及米貴平糶,歲饥主赈。此皆人之所難。而於君犹非其大者,故從略焉。
君配裔安人,子一女三。君卒時年僅四十有四
論曰:
予闻過君柩歸自京師,里巷皆哭失聲,亦有叹且惜者。
謂君所施博矣!既不及授官而年復不永!天之報施固不可問邪!
鳴呼!世之擁厚赀享高壽,老死牖下,而鄉黨不能举其姓氏者,盖未可屈指數也。如君內行惇笃、建立卓卓。
如此按史家例,於孝友行義必居一焉!其於身之榮辱,年之長短何如也。君其可無憾!
余固當備員史館,故樂得而書之。以俟他日探擇焉!
沈德潜(1673年12月24日—1769年10月6日),字碻士,号归愚。
江苏苏州府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清代大臣、诗人、著名学者。
乾隆元年(1736年),荐举博学鸿词科,
乾隆四年(1739年),以六十七岁高龄得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乾隆帝喜其诗才,称其“江南老名士”。历任侍读、内阁学士、上书房行走
乾隆十四年(1749年)升礼部侍郎,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加礼部尚书衔,
乾隆三十年(1765年),封光禄大夫、太子太傅。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病逝,年九十七,赠太子太师,祀贤良祠,谥文悫。
羲園公像赞
敕授儒林郎過義園公像赞
川溃歸海其源必清松柏参天其根必荣惟水有源而木有本兮人胡不返自
如而念自生乃世国之不古亏忍忘同氟之相親於维我公之粹美亏蜀宁其
而還模攻六藝兮潜心幼五車兮盈腹將與古人為徒弓岌蕊功名而始清
念無父母其曷恬恃兮情敢忘夫鞠育既善承夫先志兮誼共聯夫手足伊昔
文正之義田可嘉兮缅芳躅其猫未遐慨置膏腴千歆兮待而翠火者數百家
衣可解而食可推兮葩聞凍餒之典嗟衆人方威惠而不置兮公乃聩然而深
思謂惟此瞻族之良規兮實吾先人之遗意願後世永為遵行兮歷萬千秋
而勿坠人為睦媚之足尚兮吾謂孝友之堪欲庶光前裕後兮德澤自在乎人
心幸芳徽其未沒兮穆然山高而水深
赐進士及第
翰林院脩撰
湖北督學使者
通家愚再侄洪約頓首拜撰
并且,为了长远之计,订立了严格的管理章程:
一、重执掌以司出入 义庄设董事一人、襄事二人;凡一切收支经费都需严格掌管。并凡当需人事变更“务须公举族中殷实老诚之人”,不得私相授受。
二、明义尚以恤贞节 凡族中贞女节妇经详访核实,确实困难的不分年龄都准登记,发给票据,每月给予补贴。
三、矜鳏苦以杜冒滥 残疾者、年过六十的鳏独老人和三岁到十六岁的孤儿,每月给予补贴。孤儿满岁缴还票据时资助创业资本银一两六钱。
四、助婚娶以重嗣续 族中有单丁独子或单丁独脉丧偶无力再娶者,查实为某祖之后均助银三两,助其毕姻续嗣以延一脉。
五、给棺木以时殡殓 凡族中鳏寡孤独去世后收回发放补贴费的票据时,付给棺木一具折银三钱,但如果生前已经准备好棺木,却无力殡殓者付折银八钱。
六、助葬费以慰幽灵 凡族人停柩年远而无力举殡者资助银六钱。倘无地安葬的可在义〖FK(W〗〖XCgsml1-29.EPS;P〗〖FK)〗安葬资助银三钱。
七、延师傅以造子弟 凡族中子弟,有志读书的贫困生,义庄内聘请优秀教师,全日制上课。所有费用立项支付;在塾学生每月会考一次,会考费用亦造册报销;如果有孩子文理超拔,还会对冠军予以适当的纸笔作为奖励。
八、助考费以励上进 族中子弟文理清通可望参加科举的,县级考试资助银八钱;府试资助银三两;省级考试资助银六两。族人有的以教书为生的如暂时失业而没有生计的在一年内每月资助银二钱。
九、厚本支以别亲疏 凡姓过者通族“四穷”的,每月给米一斗,而沧州公之后人另加给五升。
十、酌定期以时给发 领取补贴时间定于每月十五日。过期未领须在下个月一并补发,并不得提前预支。
十一、清分拨以裕给发 冬、夏所收租息米、麦,在缴纳漕粮及各种税、赋后,限发给二百二十名族中鳏寡孤独。超过名额的,只能依次递补。不得徇情滥发,以致费用超支。
十二、严混朦以广賙赡 凡族中领取补贴者,一旦能自食其力,应当收回发放补贴票据,不得滥支。
十三、悯不测以资急难 困难的族人如有被火烧尽家产、遭横祸借贷无门的特殊情况,可适当给予资助。
十四、怜拮据以周卒岁 凡族中不够补贴条件的鳏、独者,平时尚可糊口度日,岁末隆冬年关难渡,可适当资助。
十五、资药餌以恤贫病 凡族中有老、幼身患重病而无力买药的,可资助给银二钱看病配药。
十六、准丰欠以为出纳 遇到灾荒年间、颗粒无收时,只能按照全县惯例收入租米。总体财务也量入为出。待到丰收年景,再行恢复。
十七、严杂派以存忠实 凡族中祖墓、宗祠等修葺,应有各房各支自理,不得向义庄滩派。
十八、祭义冢以恤孤魂 义冢定于清明、中元两节祭扫,适当备祭品的费用列项支付。看坟佃户每年给白米五斗。
十九、听绝续以示大公 义庄的土地中,有尚未卖绝给义庄的部分土地,如要赎回,可听凭其按时赎回,收回田价可另买良田以补实数。有决定卖绝的,可按照田地实价再列项支付费用买绝,并要在地契上注明“绝卖”字样,不得通融。
二十、支修脯以凭核实 义庄内设董事一人,每年支米三十石;襄事二人,每年共支米三十石;看守义仓一人;讨扇四人,供应按量支付。倘有人侵犯义庄财产,应鸣鼓而攻之,共同声讨之。
二十一、清汇销以示秉公 出纳、财务和管理人员的更迭,在每年终造四柱清册,由董事、襄事共同核算清楚,然后呈报县衙备案。
有了这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使过氏义庄自乾隆十九年(1754)创始,经历了满清的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共七位皇帝,民国时期,敌伪时期,抗战胜利光复时期,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土改法大纲》颁布实施土地收归国有为止,经历了近二百年时间,其间受助、受益、受惠的过氏族人不计其数。
所以,像过氏先人祖孙三代,创立的慈善基金虽然不存在了,但他们锲而不舍、造福于民的精神是千古不朽的。
无锡过氏义庄的账本1881年~1919年
过氏义庄最后一任的继承人:过䕃桐